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无论员工是否转正,公司都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根据国家五部委通知原文表述:”新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暂采取经国库经收处(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立&#8221 ...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 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
医保断缴四个月可以补缴最近三个月社保,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补缴保费的时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错过社保扣款可以进行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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