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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点建设情况报告3篇-风君雪科技博客

村居民点建设情况报告第1篇

为推进“3+1”战略,做大工业经济,加快区生态工业城建设。自年12月,启动了村居民点,妥善安置区生态工业城拆迁户。目前,居民点建设工作正积极推进,现就居民点建设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居民点选址情况

村居民点是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厅抄字号文件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二、居民点详细规划说明

村居民点详规方案是采取部分联体房与农民公寓相结合的设计方式上报审批,主要原因如下:

1、绝大多数拆迁户属农户,未完全失去土地,部分拆迁户主要还靠田地维持生计,保持着传统生活方式,甚至有些拆迁户依然主要以柴火为燃料,所以为便于生产生活,许多拆迁农户强烈要求居住“联体房”,暂不适合住农民公寓。

2、区生态工城范围内拆迁采取农房重置价评估补偿,价格偏低,许多拆迁户尤其是一些贫困户、多人口户,无力或不愿购买农民公寓。

3、因区、镇财力有限,一时难以筹集居民点建设配套资金,加之区生态工业城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一些已拆迁户无居住场所,反映强烈,意见大,急需建房。

三、居民点建设下步计划

妥善安置区生态工业城范围内拆迁户后,将按居民点详规建设农民公寓,安置本村范围内的无房农户、住房紧张农户、危房农户和自然分户农户,规范农村建房,逐步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的居民小区。

四、加快居民点建设的请求

村居民点非常重视选址,规划及其它相关手续的报批、详规方案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审批,因建联体房等原因,详规方案还未能审批,致使无法为拆迁户及时办理集体土地证、房产证,无法启动后期农民公寓建设,居民点整体建设出现滞后被动局面,居民意见大,反映强烈。为推动居民点建设,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特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批准村居民点详细规划方案及相关手续。

村居民点建设情况报告第2篇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服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一方面需占用不少耕地,另一方面也可腾出大量土地,集镇和村庄建设要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对新建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并加大零星农民住房的撤并力度、加大对边远落后、经济不发达、耕地面积少、耕地利用率低或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居民点的迁并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新建住房逐步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第一、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

  第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之内。

  第三、农村各项生产生活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

  第四、村镇建设除拆村并点等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劣质耕地。必须占用少量耕地的,应首先通过整理、复垦或者开发增加相对应耕地后再占用,严格落实对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保护原则。涉及占用规划中的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五、村镇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理,集约利用土地,改善村镇环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加快农村建设及城市化建设的要求,按照上级的控制指标和我市的实际状况,合理地制定出我市城乡的用地规模。

村居民点建设情况报告第3篇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抓好农房改造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区按照“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推进农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有效地提升了新农村建设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优化。2003年以来,全区累计创建整治合格村225个,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9个;完成农民住房改造建设13742户18216间,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236.08亩。

一、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在2009年建立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和召集人,成员由农办、国土、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印发了《椒江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牵头,从2009年至2012年,每年召开2次以上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的大会。全面完成了市里下达给我区的四年工作任务。

(二)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区里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台州市椒江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目标考核验收办法》、《台州市椒江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考核验收办法》、《台州市椒江区农村住房抵押借款暂行办法》、《关于椒江区农民住宅“立改套”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州市椒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关于委托镇(街道、农场)审批管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着力推进农房改造建设。2013年,由林强副区长牵头,专门开展了农民住宅公寓化(即“立改套”)建设调研,形成《椒江区农民住宅公寓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交区四套班子研究决定。

(三)高度重视农民建房,尽力倾斜用地指标

1.土地指标安排情况

随着国家持续收紧“地根”,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我区经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指标逐年下降。在土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解决农民建房指标。从2009年至2012年,用于农民建房的农转用指标分别占上级下达给我区农转用指标的27.4%、31.3%、28.9%、48.8%。

表一:2009年至2012年农民建房指标安排情况

年份

下达给我区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亩)

全区农民建房指标安排

总面积

(亩)

其中:农用地

面积

(亩)

占下达给我区农用地转用指标比例

2009

2802

943

769

27.4%

2010

2513

942

786

31.3%

2011

1511

620

436

28.9%

2012

894

436.7

436.7

48.8%

合计

7720

2941.7

2427.7

31.4%

2013年上级下达给我区的年度农用地指标为699亩。已预安排农民建房指标395亩,占上级下达指标的56.5%。

2.农民住房改造建设情况

从2009年至2012年,我区共完成农民住房改造建设14775户20380间,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236.08亩。2013年,我区计划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7个,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1个,农房改造建设13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5户。

表二:2009年至2012年我区农房改造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数

完成情况

年度

土地综合整治村个数(个)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亩)

农民住房改造建设(户)

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户)

土地综合整治村个数(个)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亩)

农民住房改造建设(户)

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户)

2009

25

200

3700

25

25

418

3323户5273间

26户

26间

2010

25

250

5160

20

25

863.5

5235户

6046间

20户

20间

2011

20

200

3700

10

25

682.05

3849户5330间

10户

10间

2012

13

130

2210

6

19

272.53

2368户3731间

6户

6间

合计

83

780

14770

61

94

2236.08

14775户20380间

62户

62间

历年来,我区的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均得到上级的肯定。2011年我区被评为农房改造建设省级先进县市区;2012年我区再次被市里推荐为农房改造建设省级先进县市区,今年3月省考核验收组专门来我区进行了考核验收。

(四)因地制宜,创新农房改造建设模式

在农房改造建设过程中,我区采取“立改套”、“调剂式”和“级差排基”等多种建房模式,着力解决资金难、用地难等问题。我区的这三种创新模式得到了陈加元副省长的批示。

目前,葭沚街道星明、东山头、白岳、金洋,洪家街道上徐、钗洋,前所街道前所村等7个村“立改套”正在建设,其中星明村已入住。星光、港头徐、朱家店村“立改套”的各项报批工作正有序进行。章安街道70%的行政村、前所街道30%的行政村通过“级差排基”来安排村里的宅基地,切实解决了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在不实行整村改造的行政村,采取调剂方式,实现房尽其用,互惠互利。

(五)将加快农房改造建设和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单一的“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合起来,按照复垦区与建新区1︰1的比例进行挂钩。在整合零星地块的同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对农村地区的居民点、房屋实施相对集中的重建,既能解决一定数量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改善村容村貌,又能将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放在有需求的区域使用。同时,区里积极培育典型示范整治村。两个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位于下陈街道合作村和章安街道李宅村)已启动建设。

二、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十百工程建设

近10年来,我区以“十百”工程为抓手,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区273个行政村中,已完成整治建设225个,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9个。今年将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一是基本项目建设。以“十百”工程五大项目建设为龙头,紧密结合“六网”改造等工程,努力实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村地区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村庄美化、亮化和“农民休闲公园”等项目建设。二是借力“一事一议”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到2012年共争取项目33个,投入财政资金2000万元。三是着力提升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四边三化”行动、“拾荒族”整治专项行动、“双清”专项行动和“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积极引进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督查和考核的推动作用,实施红旗和黄牌的奖惩措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目前124个行政村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终端,65个行政村纳入城市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8.73%。全面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共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4个,绿化示范村庄51个。

(二)围绕提升村庄品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2年起,我区全面启动了以精品村、精品线和美丽乡村先进街道(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市里对精品村按项目补助最高150万元/村,区里按1︰1进行资金配套,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出台了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8个大项目、30个子项目的补助标准。2012年,以章安街道为对象,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先进乡镇创建工作,重点推进3个精品村、1条精品线、1个精品片和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与中国美术学院合作,投入120万元对三个精品村作了概念性规划、详细整治方案设计。目前山门和西洋两个精品村建设的主体工程已经通过验收,陈宅村二期整治建设正在进行。2013年,已经明确大陈镇为美丽乡村先进镇创建对象,下大陈4个村为精品村培育对象,大陈环镇路等为精品线创建对象。目前4个精品村的整治设计方案已通过会审。

(三)围绕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中心村建设

2010年,区里制定了中心村建设规范,明确了10个中心村的布点。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培育建设中心村的实施意见》。在三年建设期内,在三年培育创建期间,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对未投入中心村基础建设的,暂停下一年度资金补助,通过验收的中心村享受一次性补助30万元。目前,前所街道下西村、妥桥村和章安街道下洋村、古桥村等4个中心村已创建完成并通过验收,其中下洋村为省级示范中心村。正在启动建设的有道感堂、下徐、前街和梓林4个中心村。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指标紧缺,难以满足农民建房需求

目前全区有160个行政村存在农民建房需求,需求量达2863亩,农房改造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一是历史欠债多。2012年“两规”调整相符后,各行政村符合要求需安排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急剧上升。二是政府性指标减少。近4年来,上级下达给我区的农用地转用指标逐年减少,但我区承建的上级重点工程项目较多,因而用地指标十分紧缺。三是因新旧农房面积标准差距大,自然人口增长等因素,新安置的面积普遍大于拆迁盘活的面积,土地指标不足更为明显。虽然去年我区落实农民建房农用地转用指标912.9亩,占全区各类上报农用地转用指标的62.94%,涉及全区71个行政村,但仍有很大的缺口。

(二)土地调剂难,开展农房改造工作阻力大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些行政村将土地全部分配到户,没有预留“机动田”,在开展农房改造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时,出现户与户之间、组与组之间土地调剂困难的现象。自然村村界难以打破,无法整合零星地块,造成土地无法真正落实,不能动工建设。有些行政村采取向组、承包户征用的方式,价格很高,达到10-25万元/亩,分摊到每间就要五、六万元,增加了农民建房负担。

(三)项目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

我区今年共需整治20个行政村,其中6个行政村需道路硬化,18个行政村需新建公厕和完成改厕,7个行政村需完成污水设施建设,20个行政村需绿化补种,12个行政村需整治环境卫生。这些行政村普遍集体经济薄弱,基础条件不好。特别是污水处理的资金缺口大,造成管网建设进展速度缓慢。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区将以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房改造建设工作。

(一)科学规划。一是加强规划衔接。做到农房改造建设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农房改造建设小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大规划的衔接,并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注重分类实施。城区三个街道,着力推进公寓化建设;椒北的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突出与椒北开发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低山缓坡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房改造;大陈镇农房改造建设要考虑海岛的特点。

(二)突破瓶颈。一是挖掘土地资源。采取对上积极争取“戴帽”指标,对内不断挖掘潜力的方法,全年争取不少于600亩用于农民建房;充分利用城乡增减挂钩政策,争取约200亩建房指标;继续对批而未供农转用土地指标进行盘活,严格执行“建新必须拆旧”的政策,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将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农房改造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农村建房融资和信贷支持。积极探索集聚点内沿河沿路建房“级差排基”等市场化运作形式,发展社区商业用房等集体物业项目。三是创新建房模式。重点推进农民住宅公寓化建设,努力做到与商品住宅品质等同,有效节约土地和资金,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整体提升。一是深化“清洁家园”行动。继续推广“村属管理、专业保洁”运行机制,强势推进社会化专业保洁,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高标准完成对14条进城道路、6座山、10条河沿线的“三化”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双清”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和乡村河道、水沟、池塘的清理工作。二是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分类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医疗、教育、公交、治安、保洁等公共服务,将传统村落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社区。三是加快公共事业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升人均筹资标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四是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加大农民培训力度,优化就业服务,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新兴产业,拓宽就业创业平台。

(四)加强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建设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及街道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管理,并做好规划前期的审查、中期督查和后期的巡查,确保各有关单位能“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地实施监管,从而保证农房改造建设按照规划审批要求统一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