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由己的我们,有没有选择死亡的自由和权力?
今年,“安乐死合法化”议题出现在人大代表议案之中。
3月7日,因目睹很多绝症晚期患者遭受的巨大痛苦,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刘贵芳建议:应在中国推行安乐死合法化,并“在合法基础上规范安乐死行为”。
今天三位主播聚在一起,聊了聊死亡、尊严和退路的话题。
2017年8月,重病缠身、痛苦不堪的冷霞,在丈夫、女儿与女婿的环绕下,亲口饮下女婿买来的老鼠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此前,她由于多重疾病与摔倒导致的骨折,瘫痪在床,痛到一团团扯下头发,已无数次要求家人帮助自己结束生命。
一年后,事发地浙江省台州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丈夫及女婿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女儿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庭审中,女婿低头道:“药是我买的,我心里难受,我觉得我要对她的死负责。”
女儿痛哭不止:“我是个不孝的女儿,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自己都想死,我了解我妈的病,但我无能为力”。
丈夫请求法官:“外孙13岁了,严重叛逆,女儿身体也不好,家里管不住他。希望把我抓去,把我女婿放出来管孩子。”
法官说:“其情可怜,其罪不可恕。”
这是近几年来,我国最受关注的一起“安乐死”案件,它的出现,再次激活我们对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讨论。
我们为什么需要安乐死?
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传统的中国观念里,大多数人坚信“好死不如赖活着”——不论生命多么痛苦,只要活着就还有转圜的希望。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未来还有希望的基础之上。
而对于绝症患者来说,相比于等死的恐怖,有时死亡可能才是一种解脱。
2015年,《经济学人》发布了一则特别的广告。
画面里,一方医院的天花板,歪扭而阴郁。
一行文字问道:“你是否能忍受这样的生活?”
这是一个僵卧病床的绝症病人视角——身上插满管道和仪器,他漫长的余生都将在这片视野下渡过,没有阳光、没有飞鸟,甚至连一阵微风,在无菌病房中都成了奢望。
陪伴他的,只有仪器运转的嗡鸣,和深入骨髓的疼痛。
死亡,是个瞬间动词,而现代医学,却能将这个瞬间无限延长。
“我觉得那个十年特别漫长。”
@黄瓜汽水一直无法忘记,姥姥从风湿到瘫痪,整整十年间,日渐枯萎的模样。
“从最初像霍金的状态,手指头、脑子和嘴还能动,到后来,慢慢脑子动不了了,阿尔兹海默后,连话也说不了了,皮包骨头、身上长起褥疮……”
最后的一两个月,七八十斤瘦小的老太太,脸却浮肿得像面包一样,她哀叫着,在机器的滴滴声中离开人世。
有时,即便一脚已经踏上奈何桥,医生也有办法再留你一留。
在做临终关怀陪护志愿者时,@渣渣郡听医生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癌症晚期的老奶奶,陷入深度昏迷,医生下了病危通知,而那一天,恰好是她的女儿大喜的日子。
医生问是否需要抢救,家属回复,无论如何也要让老太太看女儿结婚一眼。
于是,心脏复苏术、插管、输药、打肾上腺素、强心针,“我们当时在老太太身上抢救了几个小时,我感觉她身子都被震碎了”,老太太活着挺到了女儿礼成。
当然,她早已没有了意识,挺过来的,只是一具尚有呼吸的残破躯壳。
世上永远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感同身受,就像一个健全的人类,永远无法想象绝症缠身是怎样的痛苦。
中国台湾第一位赴瑞士,接受“协助性自杀”的前体育节目主持人傅达仁,这样描述他的癌症病痛:
“消化系统严重失灵,疼痛难忍,吃了就拉,生不如死。”
从70多公斤的运动健将,一路消瘦到40多公斤,骨瘦如柴,镇痛药要一把一把地吃,吃到最后,连镇痛药都没了效用。
“我都已经痛成这样,没有活的条件,你说我还不安乐死吗?”
呼吸机、ECMO,我们有太多仪器,能够拖慢死神来临的脚步。
但这些机器不能告诉我们,该如何让一个人,安然地走上我们必经的归途。
全球唯一允许外国人接受“协助性自杀”(由患者自主完成致命步骤的安乐死方式)的国家瑞士,有两大“协助性自杀”机构。
它们的名字别有深意,一个叫做尊严(Dignitas),一个叫做解脱(Exit)。
“尊严”与“解脱”,仿佛正是安乐死之于人类,最大的两个意义:
在你即将因为病痛失去自理能力、因为阿尔兹海默失去思维能力时,你还可以选择,让生命终止在一个相对美好的时刻,保留一个有尊严的结局。
或者,当你已深陷无解的病痛,疾病的酷刑已让你对死的渴求大过对生的留恋,那么你还又有一个紧急出口,只要转身推开门,就可以获得解脱。
一位在荷兰,已为数百人主持过安乐死程序的医生说道:
“我之所以在做这件事,是很功利性的。我只是希望未来在我也陷入同样困境时,能有人来为我做。”
安乐死合法化的热心支持者认为,合法化并非鼓励安乐死,只是希望,在生命的尽头,为我们保留一个可选择的选项。
尊严机构的一项数据也给出了类似的支持,他们发现,很多会员会提交申请,希望获得“临时绿灯”。这是一种准许资格,在资料核准,获得“临时绿灯”后,他们将有资格随时申请使用“协助自杀服务”。
获得临时绿灯的人会感谢道:“谢谢你提供了紧急出口,但我现在用不到。如果事情变得更糟,我会再来找你们。”
但他们中的7成,自此再未出现过。
许多获得了安乐死许可的人,并未真正付诸实施,但他们永远知道,当自己想要放弃与病魔搏斗,获得一场永恒的酣眠,身后永远有一条敞开的退路。
但安乐死合法化的反对者,并不同意这一理想化的畅想。
他们担忧,一旦安乐死走向合法化,将带来可怕的“滑坡效应”。
如果绝症患者主动中止生命的申请能够被批准,那么患有重度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患者,是否也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
如果成年人可以接受安乐死,那么儿童是否也应该可以?
如果只需要医生、家属及本人同意,就能够为一个人结束生命,那么这项法律,未来会否成为权贵实施隐性谋杀的便捷通道?
如果绝症末期的安乐死成为常态,那么并不想死去的患者,会不会被家人斥责为“自私”和“不懂事”,受到更大的道德性压力?
此外,实施手术的医生所背负的死亡压力、人在疾病末期一天三变的心理,实际执行过程中,将有太多的变数,挑战我们前所未闻的道德伦理与法律底线。
实际上,这些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在20年前,最早允许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申请安乐死的人数,正在逐年递增,截至2018年,已经达到6,938例,其中阿尔兹海默症病例占比2%,精神疾病占比1%。
越来越多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试图获取这项服务。
在了无生趣的抑郁症折磨下,他们中有人绝食抗议,申请安乐死资格,有人刻意夸张自己的肉体病痛,并停止用药以激化身体病情,来“骗取”安乐死资格。
“为了确保安乐死,还得先上个表演班。”
在母亲隐瞒着他,为自己实施安乐死后,站在母亲棺木前,荷兰青年马克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2021年,在瑞士,更激进的安乐死设施获得批准上市。
这款名为“Sarco”的安乐死胶囊,已通过法律审核, 患者可以在内部自行激活程序,胶囊舱会被迅速注入氮气,并减少氧气比例,让人慢慢失去知觉。
借助这一胶囊,患者可以不通过医生、家人的同意,自主走向死亡。与其说是安乐死装置,不如说是“无痛自杀胶囊”更加贴切一点。
在荷兰,一次安乐死实施过程中的“小事故”更是让人对安乐死程序的正当性产生质疑。
该次实施中,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患者当场挣扎起来,她拒绝接受注射,但被家属和医生压制住,强行完成了程序。
事后,医生被告上法庭。起诉中指责他,枉顾患者自主意愿,强行实施安乐死。
然而医生辩称,这位患者在失智前,曾明确立下遗嘱,要求一旦因疾病失去理智,请务必为她执行安乐死程序。
有理智的我们,有资格为失去理智的我们决定生命的走向吗?
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们?
就像最近大火的苹果新剧《人生切割术》一样,如果上班与下班的人生完全被切割,谁才是那个能决定辞去一份工作的人?
死亡是如此复杂而难解的话题。
以至于它在中国,始终讳莫如深,就像那个“you-know-who”,没有人敢轻易呼唤它的名字,仿佛只要蹑手蹑脚地不去搅扰,它就不会到来。
然而,越来越长的人均寿命,以及越来越明显的老龄化倾向,已由不得我们再去逃避。
每年,超过750万疾病终末期的中国病人,在病床上迎来终局,他们该如何,以最体面的状态走向黑夜?
我们该如何拥有一份针对临终医疗措施的预立遗嘱?该如何学会倾听父母关于生命末期的期许?
面对必将到来的离别,你是否已在心中做好了预案,与你的家人是否已互通心意?
除了立法之外,我们还有太多需要学习。
也许,安乐死是一个目前我们的社会尚还无法驾驭的议题。
但当更好的临终关怀、更早的死亡与生命教育得到普及,相信终有一天,我们将有足够的经验与智慧,去直面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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