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杭州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据报道,马某今年31岁,本科学历,是一名程序员。2018年8月,他入职了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因为对公司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萌生了报复“老东家”的念头。
从转账截图可以看到,这段代码每天运行2-3次,每运行一次,原公司账户就会给自己微信转账数百到上千元。就这样,他竟然秘密转账553笔,盗窃原公司21万余元。
今年3月11日,马某被抓获归案,马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赔该网络科技公司损失。
检察官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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